债务法规

妻子有没有替老公还债的义务


  • 时间:2024-05-01 18:17:48
  • 浏览:66

一、妻子有没有替老公还债的义务

妻子是否有没有替老公还债的义务视情况而定。

1.如果丈夫是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所欠债务由配偶偿还。

2.如果丈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丈夫所欠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偿还。

3.如果丈夫所欠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丈夫死亡后,如果妻子继承遗产的,应当以遗产为限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没有以上情形的,妻子不需要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公婆的债需要老公还

公婆的债是否需要老公还,分情况。

1、一般来说,从法律角度讲,子女没有没有代替父母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

2、子女从父母那里继承了遗产,要在接受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妻子是否需要承担老公的债务

老公借债用于婚姻家庭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也要共同承担。如果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妻子有没有替老公还债的义务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没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选择上海讨债公司列表,咨询上海讨债网专业律师。